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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7日,中國足協(xié)官方公布處罰,張玉寧因在無球狀態(tài)實施暴力行為,停賽3場,罰款3萬。而張玉寧顯然對這個處罰有些不滿,他對此進行了回應和澄清,“這對我來說是污點,我難以接受。”
中超第23輪比賽,國安在主場0比0戰(zhàn)平浙江,而在比賽進行到第86分鐘,張玉寧無球情況下在禁區(qū)內與浙江隊球員發(fā)生身體接觸,VAR介入提示有疑似紅牌事件,主裁判查看VAR后向張玉寧出示紅牌。
當這張紅牌開出之后,國安俱樂部官方就對此判罰表達了不滿,張玉寧也表達自己并沒有肘擊行為。不過,足協(xié)在27日公布稱,足協(xié)評議組一致認為:張玉寧在無球情況下,故意使用肘部擊打對方面部,使用的力量并非輕微可忽略的。按照競賽規(guī)則,應視為暴力行為并出示紅牌。VAR介入正確,裁判員向張玉寧出示紅牌罰令出場的最終決定正確。
因此,足協(xié)官方對張玉寧作出了停賽3場,罰款3萬的處罰。
在處罰通知出爐之后,正在參加國足備戰(zhàn)世預賽18強賽集訓的張玉寧公開聲明表示難以接受這個污點。
他寫道:
對于紅牌,本已經放棄爭辯,知道哪怕是誤判也已經無法撤銷。但是被追加處罰并認定我是暴力行為,對于我來說這是污點,難以接受。我需要澄清事實:
1、 當時球在右路發(fā)展,我準備在中路搶點,對手通過環(huán)抱阻擋我前進,我撐起小臂支開對手為自己制造空間不被限制,動作方向向斜下方發(fā)力,沒有超過肩部(推),在接觸瞬間對手重心降低后,頸部與我的小臂發(fā)生碰撞,隨后倒地。在隨后的2-3分鐘內,對手一直捂著自己的脖子,公告認定我故意肘擊對手面部,處暴力行為。
2、VAR只給了我背部的遠機位,造成了(視角上的)錯位,我的肘部從始至終未觸碰對方,所謂的肘擊根本莫須有的。如果有球場右側機位,情況會很清晰。并且我在對手倒地后的瞬間反應是舉起雙手,裁判過來的第一時間也表示夠不上犯規(guī)。
3、與浙江隊的整場比賽,沒有沖突甚至沒有黃牌,很干凈的一場比賽,孫正傲是我在綠城時期的隊友,在足校的時候就是大師兄,認識很多年,我沒有任何去故意傷害或者暴力的動機。
作為球員經歷過很多的傷病,同時也踢了很多國際比賽,從來不會魯莽使用過分力量,更不用說暴力行為。我是一個寧愿自己受傷也不愿意對手因為我而受傷的球員。我很珍惜自己的職業(yè)生涯,從來只想認真踢球,合法合規(guī)地為國家隊為俱樂部贏得比賽。